《化工科技市场》及化工科技市场网站专家委员会章程
一、总则
《化工科技市场》是由全国化工商品情报中心站主办,天津化工研究设计院协办,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国家级化工科技信息类月刊。为充分发挥《化工科技市场》及其网站的窗口作用,解决企业生产经营决策、投资发展面临的技术、政策方面的问题;促进化工科学技术成果商品化、产业化,建立通畅的产、学、研交流渠道,帮助生产企业和初级科研人员解决实际困难,提升行业的自主创新能力;缓解科技资源闲置与稀缺的矛盾,优化科技资源配置。经本刊主管单位批准,特成立《化工科技市场》及化工科技市场网站专家委员会。
二、机构组成
1 专家委员会设主任1名,常务副主任1名,副主任若干名,顾问若干名。
2 设立专家委员会秘书处,承担专家委员会的日常事务。秘书处根据工作需要设秘书长1名,副秘书长1名,工作人员若干名。
三、工作内容
1 作为《化工科技市场》及其网站与国外化工类刊物交流的技术支撑;
2 对《化工科技市场》及其网站举办的行业研讨、技术生产交流活动提供指导性咨询;;
3 参与《化工科技市场》及其网站举办的行业排名、品牌及科研设施评选活动;
4 承接化工及相关行业国内外企业的技术、市场及政策方面的有偿咨询项目;
5 帮助化工企业解决一般性技术问题;
6 向《化工科技市场》及其网站推荐优秀稿件、提供信息,对《化工科技市场》及网站的办刊、办网方向、栏目设置等提供指导;
7 向《化工科技市场》及其网站推荐在用和闲置的科研设备,协助建立科技服务平台;
8 通过《化工科技市场》及其网站向相关企业推荐优秀科技人才。
四、专家资格
1 专家分为特聘专家和普通专家;
2 特聘专家资格:
- 具有正高级技术职称的国内外化工行业的学术带头人;
- 在化工科研、教学、设计、生产、经营、管理等领域具有较高威望者;
- 与化工行业相关的政府部门的政府官员;
- 国内外著名咨询机构的咨询专家;
- 获得国家级科技进步奖和发明奖或省、部级二等奖以上者。
3 普通专家资格:
(1)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;
(2)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,在某一领域能够解决企业的一般技术难题;
(3)熟悉各行业的最新技术及发展动态,有较强的调研、分析、评价能力,能够撰写技术咨询报告和市场分析报告。
五、权利和义务
1 权利:
(1)征得专家本人同意,《化工科技市场》将在每期显要位置刊登专家名录,部分专家将在网站上专家风采栏目进行专题介绍;
(2)免费在《化工科技市场》及其网站上刊登技术成果、技术转让信息;
(3)优先在《化工科技市场》上发表学术论文和报告;
(4)优惠参加《化工科技市场》及其网站举办的国内外技术研讨与技术交流活动;
(5)参加《化工科技市场》及其网站承接的有偿咨询服务。
2 义务:
- 宣传《化工科技市场》及其网站,为《化工科技市场》及其网站的发展献计献策;
- 积极向《化工科技市场》推荐优秀论文;
- 积极参加《化工科技市场》及其网站组织的学术交流、技术咨询活动;
- 协助秘书处开展专家委员会的工作,为改进秘书处的工作提出建议;
六、申请程序
1 填写《化工科技市场》专家委员会申请表一式两份,连同相关资质证书邮寄至《化工科技市场》编辑部,;
2 经审核通过,成为《化工科技市场》专家委员会成员,发给特聘专家证书和专家证书。
《化工科技市场》编辑部 |